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将降低;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将开始执行;车辆购置税法将开始实施……7月1日起,多项新规落地,影响你我生活。

■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降低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此前发布了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根据该通知,7月1日起,工信、出入境管理和知识产权部门的部分收费标准有所调整,调整的项目主要包括:多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调低;普通护照将由每本160元降为每本120元,往来港澳通行证将由每张80元降为每张60元;商标注册收费由1000元降为500元,变更收费也由250元降为150元。

■税务注销办理程序优化

国家税务总局于今年印发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提出三个“进一步”:进一步扩大即办范围,对符合情况的纳税主体即时出具清税文书;进一步简化税务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进一步减少证件、资料报送,对于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多项证件资料。以上规定,7月1日起开始实行。

■政府投资条例正式亮相

国务院今年4月公布了《政府投资条例》对政府投资的作用、方式和范围进行了详细规定和全面介绍,该条例于7月1日起正式实行。《条例》明确规定,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施行

交通运输部今年5月公布《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7月1日开始实行。该办法共包含5章,内容主要体现了“大交通”的总体定位,旨在统筹推进综合交通运输、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和邮政标准化工作。《办法》规定了交通运输标准的领域和范围,并对标准化管理的规划、制定、实施和监督等各个方面作了全方位的规定。

■国六排放标准开始生效

生态环境部与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去年联合下发了《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公告。该标准大致分为3个阶段进行落实,第一阶段于2019年开始实行,公告中提到:“2019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登记注册的燃气汽车应符合本标准要求。”这也意味着,所有的燃气汽车在今年7月1日之后,将全部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车辆购置税新政出炉

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正式实施。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税率为10%。法案还规定了纳税主体、征税方式、税额计算方法和征税机关。法案中提到,作为军用装备的车辆、救援车辆、公共汽电车辆等五类车辆,将免于征收购置税。

延展:7月1日起全国多地启动实施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

7月1日起,北京、上海、天津、河北、广东等多地开始实施国六排放标准。部分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在国家加大汽车生产监督力度的同时,汽车生产和相关企业也将面临崭新挑战。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日前表示,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质量不断改善,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在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成为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

北京市近日发布的《关于北京市提前实施国六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显示,移动源排放污染是北京市大气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近621万辆,从新一轮PM2.5来源解析看,本地排放贡献中移动源污染占比最大,达45%。国六标准限值进一步加严,将减少机动车污染排放。

目前,有汽车生产厂家、车型检测机构以及经销商反映,多地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对当前汽车销售造成了不小压力。

刘友宾表示,从技术和产业准备情况看,汽车生产企业已完成大部分车型国六开发工作,目前已进入量产销售阶段。截至2019年6月20日,已有99家轻型车企业2144个国六车型、60家重型车生产企业896个国六车型进行了环保信息公开。从汽车销售市场看,国六车型已全面上市,市场基本实现平稳过渡。

近期,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行业信息部主任助理李虹在月度数据发布会上表示,随着符合国六标准的车型不断增加,以及减税降费、促进消费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效果的持续显现,将为乘用车市场带来相对积极的作用,新能源汽车产销有望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来源:新华社)